2019:北京市将为小微企业再减税90亿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9-02-13 11:21:23 | 来源: 北京日报 |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税政处获悉,本市将顶格用足国家相关减税政策,预计今年全年将再为小微企业送出减负红包90亿元。
近日,中央出台普惠性减税政策,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限额由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更重要的是,这次国家还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等“六税两费”。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本市最终决定按50%的最高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市财政局税政处方面的测算显示,实施上述普惠性减税政策,2019年将为本市小微企业减税90亿元,惠及全市100余万户纳税人。
有关部门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家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照25%的税率计算,每年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今后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本市还将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以便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持续优化本市的税收营商环境。针对小微企业涉税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要限时办理,有关部门在直接受理或收到纳税服务部门转交诉求和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存在困难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说明原因。对涉及税政、征管等多个部门的诉求和意见,各部门应在收到诉求和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记者 赵鹏)
相关新闻
- 2019-02-12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 2019-01-25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明确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新闻推荐
- 两岸产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在江苏举办2024-11-22
- 事关中国和东盟 这个论坛首次“亮相”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2024-11-22
- 中国同巴西、南非、非盟共同发起开放科学国际合作倡议2024-11-22
- 【图解】从多个“首次”看中国经济企稳回升2024-11-21
-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在苏州举办台商座谈会2024-11-21
- 台北多辆公交车登出大幅广告 要求废除2019版课纲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