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投资的台湾同胞工商登记可免于提交公证文件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8-10-11 15:24:35 | 来源: 新华网 |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台湾同胞来浙江投资创业,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来浙江投资的台湾同胞投资者只需提供所在地的主体资格证明即可办理登记,无须再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文件。
浙江是台资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省份。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8645家,实际利用台资210亿美元。按照现行规定,台湾同胞来浙江投资应当提供台湾地区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台湾投资者在台湾地区向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既费时间又要支付一定费用。
经浙江省工商局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争取,近日总局批复同意简化台湾同胞赴浙投资主体证明或身份证明手续,可凭台胞证、入境手续等有关身份证明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等有效材料办理登记,为来浙投资创业的台湾同胞带来更多便利。(新华社杭州10月11日电 记者屈凌燕)
相关新闻
- 2018-08-31第16届赣台会签约台资项目41.2亿美元 创历史新高
- 2018-08-29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举行成立二十八周年庆典大会
- 2018-08-29沈阳围绕重点产业对台精准招商
- 2018-07-27湘台电子信息项目对接会在昆山举行
新闻推荐
- 国际人士高度评价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2026-07-03
- 韩正出席第十四届世界和平论坛开幕式并致辞2026-07-03
- 外交部:坚决反对有关国家恶意诋毁中国民族政策2026-07-03
- 高清图|2026两岸青年峰会在京开幕2026-07-03
- 中国瓷都接住世界创意2026-07-03
- 2026年“武动江城”汉台传统武术交流活动开启2026-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