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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台独”绝不手软

8月7日,国务院台办网站、公安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这一举措引发海峡两岸高度关注,多数舆论认为大陆对于“台独”顽固分子的惩治工作已进入系统化和常态化的操作阶段,依法打击一触即发。

 

严惩“台独”绝不手软

 

国务院台办网站推出的专栏,页面顶部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大标题。大标题字体进行了加大加粗处理,其中“台独”两字为绿色,其余字体为黑色,“台独”两字还做了特殊处理,格外引人注目。大标题后的背景图则是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法庭,不仅慑“独”意味浓厚,且针对性明显。在大标题下方分为五个板块,依次为:“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等5个栏目,并提供用以检举“台独”顽固分子的邮箱。最上方的“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板块里,逐一列出了近几年中央台办陆续宣布列入的10名“台独”顽固分子,包括: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相当于直接把这些名字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供全国人民围观唾骂。

 

严惩“台独”绝不手软

 

首先,这是大陆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新举措,表明大陆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高度重视,再次向“台独”顽固分子和“台独”分子们敲响了警钟,具有威慑与发出明确信号的作用,表明大陆对于执迷不悟、冥顽不灵的“台独”顽固分子,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必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其次,专栏中列出了《反分裂国家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内容。这两部法律文件,是大陆反“台独”、反干涉的法律工具箱。列出这两部法律文件,一方面从法理上确立了“台独”分子的违法性和犯罪性,说明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法律依据充分,并方便民众了解相关内容;另一方面也代表着大陆惩治“台独”顽固分子进入了系统化和常态化的操作阶段。

 

最后,此次专栏中还公布了举报“台独”顽固分子的邮箱。意味着反“台独”将是一场全民行动,所有中华儿女都可以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和罪行,还可以检举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这一方面有利于国务院台办和公安部收集“台独”顽固分子的新罪证,同时,对其他“台独”分子也是一种强力震慑。只要是从事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台独”分子,民众都可以进行举报。这样,海峡两岸的普通民众也都可以参与到对“台独”分子的检举揭发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打击“台独”分裂活动的主力军,让“台独”分子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严惩“台独”绝不手软

 

此次国务院台办网站、公安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再次宣示了大陆打击“台独”的坚定决心,惩治“台独”分裂行为绝不会手软。“台独”是绝路,更是死路,逆潮流而动、违民意而为,必遭失败!(作者:任冬梅)

关注!国台办及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这个专栏

2024-08-07

(大公文汇网记者 葛冲 北京报道)大公文汇网记者关注到,国台办政府网站今日(8月7日)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点开页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页面顶部“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大标题。记者注意到,大标题字体进行了加大加粗处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独”两字为绿色,其余字体为黑色。大标题后面的背景是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法庭。

 

关注!国台办及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这个专栏

 

国台办政府网站新增的“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页面。

 

在大标题下方,分为五个版块,依次为:“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有关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在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版块内,逐一列出了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同时,网页下方正中还公布了线索举报邮箱。

 

同时,记者注意到,公安部政府网站亦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

 

关注!国台办及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这个专栏

 

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的“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页面。

 

以微知着、由小见大。国台办、公安部政府网站的上述新变化,表明大陆方面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高度重视,再次向“台独”顽固分子敲响警钟。同时,新增专栏页面上方明显位置逐一列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名单,既是一种震慑,也再次表明惩治“台独”顽固分子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的认定标准。《意见》还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海峡飞虹转载大公文汇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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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清除破坏两岸关系的害群之马,目的是从根本上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保障广大台湾同胞安全福祉

2024-08-08

海峡飞虹消息:有记者问,国台办、公安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公布针对“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举报邮箱,引发岛内关注。民进党当局对此歪曲抹黑,称大陆相关举措对两岸交流互动制造更多的障碍与伤害、阻挠两岸人民往来交流,对促进两岸良性交流没有任何好处;并称大陆没有权力“惩治台湾人民”。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答,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两岸民众高度支持有关依法惩“独”措施,认为精准打击“台独”顽固分子的措施行之有效,也充分认识到依法惩治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必须指出的是,民进党当局故意将广大台湾同胞同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企图拉无辜民众为“台独”垫背,企图借抹黑大陆来阻挠两岸交流往来,只能说明其色厉内荏、颠倒黑白,完全是徒劳的。

 

清除破坏两岸关系的害群之马,目的是从根本上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保障广大台湾同胞安全福祉。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已经识破民进党当局的险恶用心和欺骗伎俩,展示出参与两岸交流的强烈愿望,积极参与两岸交流、支持两岸关系发展。据统计,今年1至6月,两岸人员往来208.3万人次,同比增长99.5%,其中台胞来大陆192.8万人次,同比增长103.2%。这充分说明两岸交流合作的历史大潮滚滚向前,不会因民进党当局及“台独”势力的谎言和欺骗而影响。希望广大台湾同胞把握历史大势,坚守民族大义,与“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界限,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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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新时代反“独”促统的法治利剑

2024-06-27

中山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伍俐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依法打击“台独”分裂行径、惩治顽固“台独”分子再添新的规范指引,也进一步充实了反“独”促统的法律工具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又一重大措施,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从具体内容来看,《意见》呈现出诸多积极特征,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提供科学合理的法治保障。其一,条文内容清晰明确,实践性强。《意见》以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既有规定为基础,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法定情形、定罪量刑标准和刑事司法程序,列明了“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具体表现,明确了对于“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定罪量刑关键要素的认定标准,针对“台独”顽固分子从抓捕到审判做出各阶段司法程序安排,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惩处“台独”顽固分子提供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指引。其二,有的放矢、宽严相济,合理兼顾了反“独”与促统。一方面,《意见》对于“台独”顽固分子规定了“终身追责”“缺席审判”等专门制度安排,对于“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顽固分子明确规定“可以判处死刑”,展现出从严惩处“台独”顽固分子的反“独”立场。另一方面,《意见》从标题到内容,都明确将惩治的对象限定为“台独”顽固分子,将惩治的行为限定为“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打击范围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即便对于“台独”顽固分子,《意见》也酌情给予悔过机会,只要其有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放弃“台独”立场、不再实施分裂活动、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后果等情节,就可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乃至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充分展现出促统诚意。其三,厉行法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意见》专门设置了“正确适用程序”部分,对正确适用司法程序追究“台独”顽固分子责任进行专门规定,并且高度重视程序正义,确认和强调了“台独”顽固分子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辩护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

 

《意见》的发布实施至少有如下三方面意义。其一,展现大陆反“独”促统的坚定决心,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提供新的规范依据。早在2022年,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指出依据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要对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予以刑事惩处。《意见》的出台是对上述谈话内容的进一步“法律化”,为刑事惩处的实施主体、具体方式、司法程序等提供了新的、更为细化的规范依据。其二,回应近段时间来“台独”分子的分裂言行,以实际行动打击“台独”势力嚣张气焰。2024年5月20日,赖清德发表了荒谬且危险的所谓“就职演说”,公然宣扬“两国论”、鼓吹“台独”,岛内外“台独”分子也随之兴风作浪、荒谬言行频出。针对此股“台独”逆流,大陆已先后采取了举行“联合利剑-2024A”军事演习、进一步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等措施,《意见》的发布也是对这股“台独”逆流的有力回应,有助于打击“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其三,表明对“台独”顽固分子的追责惩处将进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态化的新阶段,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反“独”促统事业。中共中央台办曾于2021年和2022年公布、调整“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宣布了若干惩戒措施,但主要仍是以行政手段来惩处“台独”顽固分子。《意见》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聚焦于更为刚性、力度更强的刑事司法手段,无疑将会使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惩处进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态化的新阶段,有利于进一步震慑“台独”顽固分子、推动新时代反“独”促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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