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陆生纳健保仅限有学位者 不包含交换生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长”林全今天与民进党“立委”召开便当会,讨论学生纳保议题,行政部门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说,会中决议“修法”条文,包括大陆学生、外籍生赴台就学拿学位,自付全额保费,交换生并不在纳保范围内。

 

台当局“府院党”“执政决策协调会议”日前决议,基于人道考虑与人权价值,大陆学生比照侨外学生,纳入健保体系;基于当局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侨生、外籍生与大陆学生的保费应全额自付,但“修法“前已赴台就读的侨外生权益将不受影响。

 

今天便当会进一步讨论修文内容,徐国勇会后转述,会中决定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经许可来台就学之学位生”,并依规定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者,自付全额保险费;短期赴台的交换生不在纳保范围内。

 

此外,条文施行前已赴台就学,并依规定参加健保的侨生及外籍学生,其保险费负担依修正前条文计算,至学位完成日止,也就是仍可享有4成保费补助。

 

至于先前决议,若机关有政策考虑,针对特定地区或家境清寒学生提供协助者,应自行编列计划经费,徐国勇表示,今天会议中并未讨论。

 

徐国勇表示,由于目前立法部门已有相关提案,可能交由“立委”提案“修法”,希望能在立法部门这会期完成三读。中新网11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