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官员:推广香港成为亚太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

中新社香港1月11日电 香港特区2016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11日在中环大会堂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致辞时表示,香港特区应在现有基础和“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上向前迈进。善用“一国两制”下的优势,从而推广香港特区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是现今以及日后的政策目标。

 

谈及回归后的香港法治时,袁国强表示,世界银行进行了一个名为“世界管治指针”的研究项目。该研究审议了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自1996年至2014年的管治指标,法治是其中一个管治指标。香港特区1998年的法治指标是80.4分(以100分为满分)。自从2003年起,香港特区的法治指标平稳地停留在90分以上,2014年达至93.8分。

 

袁国强还介绍说,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情况也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9月30日发表的最新《2015-2016全球竞争力报告》中,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情况在全球约140个司法管辖区中排名第四。

 

袁国强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可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从架构的角度而言,或是从国际社会的观感考虑,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著名法官的参与,是香港特区司法独立的强力佐证。

 

袁国强认为,虽然过去的努力取得正面成果,前路仍不乏挑战。过去一年发生的若干事件令人感到担心。在过去若干事件中,有参与公共秩序活动的人士使用非法暴力,甚或使用若不被及时制止便可能引致严重悲剧的危险物品。此等行为绝对不能容忍。若珍惜法治,作为负责任的社会一分子应明确表态反对该等非法行为,以免历史重演。

 

袁国强还表示,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香港特区不可忽视全球化带来的影响,以及越来越普遍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或投资安排。“一带一路”势必为跨境贸易和投资带来新机遇。要维持香港特区的竞争力,必须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和长远规划。香港特区应在现有基础和“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上向前迈进。香港特区不单应维持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更应考虑定位为“一带一路”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中心。

 

2016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演辞时表示,在概念上而言,秉行公义正是司法的目的。香港的制度架构优良稳健。法律对香港如此重要,司法人员的素质应尽可能达到最高水平。多年以来,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司法机构的需要,我们心存感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