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动部门:研拟将每月加班上限放宽至60小时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劳动部”6日指出,“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因考量劳工经济需求及雇主人力需要,才会研拟将每月加班上限放宽至60小时,该草案去年底已送进“行政院”。

 

“劳动部”近期提出“劳基法修正草案”,规划将法定工时从现行的双周84小时,降为每周40小时,每天正常工时维持8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2小时等规定;不过因条文中将放宽现行每月46小时加班时数上限,引发劳工团体反弹。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刘传名6日受访时坦言,“劳动部”版本的“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拟将加班时数放宽至60小时,目前该草案已于去年12月30日送进“行政院”,希望能在下个会期进入“立法院”审议。

 

刘传名解释,加班上限订在60小时,是因过去一般责任制核准的每月工时多在240小时左右,再扣掉缩短工时后每月的平均工时174小时,等同还有66小时加班空间,但为了避免劳工过劳,才会将加班上限订在60小时,仍有讨论空间。

 

刘传名说,部分劳工因经济因素,确实有加班需求,如果不给他加班,另找兼差反而还领不到加班费;此外,如果部分业者有特定期间赶工等人力需要,也必须付加班费,保障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