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调涨 江宜桦:助企业增利润分享劳工

台湾明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行政院长”江宜桦指示,当局除关注弱势劳工,各“部会”也要协助企业增加利润,并与劳工朋友分享。

 

据《台湾新生报》报道,“行政院”昨天上午举行“院会”,江宜桦听取“劳动部”“基本工资调整及实施成效”报告后指出,从2015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资由目前19273元(新台币,下同)调整至20008元,调幅3.81%;每小时基本工资比照每月基本工资调幅,由115元调整至120元。

 

江宜桦肯定“劳动部”在短期内充分协调整合劳资双方团体的意见,并达成共识。江宜桦强调,照顾劳工基本生活是当局重要的责任,基本工资曾多年未调整;今年1月至7月消费者物价指数的食物类年增率达3.82%,对低所得者影响较大,尤其是低所得劳工的家庭需要特别关照。

 

江宜桦进一步表示,企业利润与员工共享有助劳资和谐,也有助提升整体经济的竞争力,当局除关注弱势劳工外,如何协助企业增加利润并与劳工朋友分享,请各“部会”要努力。

 

江宜桦表示,自马英九上任以来,基本工资已历经多次调整,目前朝制度化办理,原则每年第3季召开审议委员会,并参考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等变动因素来决定是否调整基本工资及调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