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强:沪港通将建有效机制应对违法行为

新华网香港5月14日电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4日表示,内地和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措施,在“沪港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应对各自或双方市场出现的违法行为。

 

陈家强当日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沪港通将允许沪港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买卖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指定范围内的股票。两地交易所将通过在对方市场设立的子公司,接收本地沪港通股票订单,并将有关订单传递到对方的交易平台执行。

 

在结算及交收方面,香港和内地结算将互相成为对方的参与者,为通过沪港通进行的跨境交易提供结算与交收服务,全程封闭以实现风险全面监控,确保流入沪港通系统内的资金只能用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A股或港股,卖出股票套现的资金亦不能留在当地市场。试点初期,人民币跨境投资将受额度管理。

 

另外,内地的证券公司收到客户通过沪港通买卖港股的指令时必须根据内地法律及相关规定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客户的交易。这与其他海外投资者现时通过其当地证券公司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买卖的情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