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大陆的林业发展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左妍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3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草局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胡元辉就今天颁布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中的相关情况回答问题。胡元辉表示,“十四五”时期,大陆的林业发展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有记者提问:近些年大陆在林业发展中取得了很多成就,在发展过程中,请问台胞和台企的机遇在哪里?
胡元辉从三个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林业是一项绿色产业,发展林业对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大陆林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达23.04%,森林蓄积175.6亿立方米。“十四五”时期,大陆将加大林业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实施青藏、黄河、长江、三北(指:西北、华北、东北)等13项重大生态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将带动林木种苗和工程造林等产业的发展,也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
第二,2020年,大陆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7.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有三个领域的产值超过万亿元。它们是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木材加工及木竹产品制造、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大陆很多省份都提出了林业重点发展和扶持的特色产业,比如云南省推动坚果产业发展,江西省大力推进林下经济。这些都是很有发展前景的领域,也为台胞台企带来新的机遇。
第三,不断优化林业管理工作。比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为简化手续,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手机APP系统的研发,很快就会启动新版的林木采伐管理系统,逐步构建集“申请、受理、查询和发证”于一体的采伐管理政务服务体系。这些便利措施将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另有记者提问:《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中,第14条提出台胞台企可依法同等从事林木良种培育、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请具体介绍一下这条措施。
胡元辉回答说,林木种苗繁育,包括草种的繁育,属于特许经营范围。在这个领域,台胞台企享有与大陆居民和企业同等的经营活动权利。只要达到《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台胞台企完全可以从事林木种苗的培育和经营。
胡元辉还表示,目前持有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台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经营,对当地农民增收就业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对发展当地经济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