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可以不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1-03-22 16:15:45 | 来源: 新华社 |
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记者 王思北)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12-02网信办拟规定:短视频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用基本功能
- 2020-09-03看不见的那部分才是疯狂代拍的更大隐忧
- 2020-05-22全方位护“你”有法可依
新闻推荐
- 3分钟一场 时速超100公里 飞着“踢”的足球竞技乐趣拉满了2026-09-24
- “月圆两岸情·黑土颂华章”两岸同胞喜迎中秋文艺演出在哈尔滨举行2026-09-24
- 两岸同源忆中山 文脉同心向未来——台湾青年参访团走进南京市中山小学2026-09-24
- 乐响中山陵,弦歌叙同源——两岸民族音乐会奏响跨越海峡的时代华章2026-09-24
- 萧敬腾把淮南秋晚唱成了演唱会2026-09-24
- “月饼PLUS”:看西北的月饼有多“硬核”2026-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