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多措并举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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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前出台政策,今年起以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严格的考核奖惩,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明确到2020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提供税收、就业岗位年均增长1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户数比2015年增长50%以上。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优化营商环境、拓宽企业发展空间、保障企业用地需求、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挥信用激励作用、合理降低税费负担等方面做出明确意见。提出西藏将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等注册便利化改革,实施“多证合一+银章联办”新模式,完善一站式审批综合服务机制,方便非公经济组织成立发展。此外,西藏各市(地)将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特色优势资源,吸引非公企业向功能区和园区集聚。
与此同时,西藏注重非公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西藏明确现在起将加大力度完善融资服务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额度占比每年不得低于30%,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此外,西藏还设立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奖励资金5亿元,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还研究设立自治区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市(地)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新华社拉萨8月2日电(记者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