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措施进一步升级

编辑:王瑞颖|2023-05-04 18:25:08|来源:华夏经纬网

香港《大公报》发表评论文章表示,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已由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温州市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对杨智渊批准逮捕。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岛内“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由此也向外界传达了清晰的信号: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台独”顽固分子,无论是在台湾,在香港、澳门,还是在大陆,甚至在海外,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逃脱不了国家法律的严惩。这将重创“台独”顽固分子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

 

一直以来,有“台独”分子认为大陆的法律不适用于他们,于是到处宣扬“台独”,谋划分裂国家。然而,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台湾人是中国人,台湾人当然受中国法律约束。依据刑法第六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第六条同时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所以,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境外任何地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为了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大陆方面先后把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桦、王定宇等人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制裁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台独”顽固分子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终身追责。

 

从最近大陆方面逮捕“台独”顽固分子杨智渊来看,大陆方面对于“台独”顽固分子的制裁显然不止限制入境和经济措施,更包括法律惩治手段。由此也显示大陆方面打击“台独”顽固分子的力度将进一步升级。国台办曾指出,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我们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责。这意味着,大陆方面可启动刑事司法程序,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追究“台独”顽固分子的刑事责任,并且终身有效。即使有些人暂时无法缉拿归案,也可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判、定罪量刑。

 

大陆方面打击“台独”顽固分子绝不会手软。无论“台独”顽固分子跑到天涯海角,大陆方面都会将他们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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