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何罪之有!台湾社会不该放任绿营再次侵害其平等权!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23-11-06 17:14:25 | 来源: 华夏经纬网 |
作者 台湾青年 罗鼎钧
过去一周里头,台湾政坛舆论吵得最凶猛的事件,莫过于是台湾民众党在研拟提名民意代表不分区名单时,准备将“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名誉理事长”徐春莺列不分区之内。对此,绿营政客和媒体们就抓住机会群起攻之,绿媒《自由时报》更是连续好几天放在头版头和一整面报导,其他绿色电视台在节目上也是如此,但更为离谱的是,民进党当局政客上起民进党主席赖清德、台当局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建仁、台当局安全部门负责人顾立雄、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下至绿营民代全部都不放过这次机会,加上绿营侧翼等全面有系统的对其围剿攻击和社会性霸凌。从徐春莺出生的背景到为大陆配偶发声,以及过去多年来参加两岸活动无所不包有系统的对其各种霸凌,这不禁令人想到每到选举,大陆配偶都会被民进党当局政客恫吓和抹黑,这彷彿不就是民进党过去30多年来在岛内操作“省籍对立”和“群族对立”,到现在炒作“抗中保台”来谋取选票如出一辙吗?在此姑且不论整起事件绿营的各种炒作霸凌抹黑,而是从这一事件,让我们看见大陆配偶在台湾平等权被侵犯的各种不公平待遇和歧视性。
首先,民进党当局用“大法官会议解释”做出裁决,限制大陆配偶在取得台湾地区户籍(拥有台湾身分证件)后,不得马上有服公职和被选举权,百分百的侵害大陆配偶法律上成为台湾同胞后,与台湾同胞享有百分百的参政权和服公职之权利,更是直接侵害的工作权。
台湾当局“大法官会议释字618号”做出裁决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前段规定没有“违宪”,没有违反平等权,“大法官”的理由是,大陆配偶依规定在台湾地区取得户籍正式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台湾同胞后,必须遵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一项的规定,要再满十年才能作为担任公务人员之要件,实乃考量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对“自由民主宪政体制”认识之差异,及融入台湾社会需经过适应期间,且为使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于担任公务人员时普遍获得人民对其所行使公权力之信赖,尤需有长时间之培养,系争规定以十年为期,其手段仍在必要及合理之范围内,“立法者”就此所为之斟酌判断,尚无明显而重大之瑕疵,难谓违“反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比例原则。
而从这个“大法官会议”解释的理由观之,无疑只是因为大陆配偶出生于中国大陆而受歧视,这几乎都等同于“歧视”了,同时用特别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限缩延长担任公务员的权利,无疑允许法律创设,让大陆配偶沦为“次等公民”,都直剥侵害了夺大陆配偶在台湾的平等权、工作权和公民权等众多基本权利。
其次,大陆配偶因岛内政局社会氛围,长期以来受到媒体舆论和政客霸凌的社会性歧视永远都没有停止过,从1990年代至今30多年,在每个时期大陆配偶都会无端受到社会性歧视。
众所周知,大陆配偶在台人数将近40万人,其中三分之二长居台湾岛内,而另外三分之一长居大陆,当中有已有余13万人取得台湾地区户籍,而早在1990年代大陆配偶出现在台湾社会以来,由于早期大陆配偶女性多嫁给台湾省老兵,多为“老夫少妻”的情况,因此在20多年前,台湾媒体舆论就大幅报导称大陆配偶来台从事许多不法勾当,有的是“假结婚真卖淫”,有的是来欺骗台湾省老兵的财产,更用所谓的“粉红收尸队”来污名化大陆配偶,无形间也使得台湾民众一听到“大陆配偶”四个字时,就会带有刻板印象。
同时根据刘千嘉2003年的硕士论文《大陆新娘的台湾经验:一个社会学的观点》指出,台湾媒体对于大陆配偶的媒体建构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受害者、加害者与淘金者。同时从沈幸如的研究也可观察到,商品化的跨竟婚姻现象引起了许多的关注与讨论。最常见的是社会新闻中耸动的报导,包括家庭暴力、携子自杀、老夫少妻、外遇、逃跑等。在这类“新闻”中,“外籍新娘”“大陆新娘”的婚姻被视为透过交易而成的“买卖婚姻”,不断强调这种“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失败率高,偶尔还会加上一些奉劝台湾男人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警世小语”。其实,这样的报导容易把社会大众导向对这些大陆配偶产生刻板印象。换言之,由于台湾民众缺乏接触的机会与正确的认识,这些刻板印象已普遍存在于台湾社会的认知中,并在社会生活中持续发酵着。
除此之外,即使随着时间的推移,但是大陆配偶在台湾带有的歧视和舆论霸凌更没有因此而停止过,反而是每逢碰到选举时,大陆配偶更常遭受到绿营政客无端的攻击抹黑,大家是否还记得2018年台湾地区“九合一选举”前夕的八月份,因台湾当局不断大搞“台独”等作为,直接导致民进党执政的台中市“东亚青运”因而取消,对此民进党民代蔡易余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写下“中国大陆从最近东亚青运还是航线代码一事处处打压台湾,我们把陆配和外配做差别待遇,刚刚好而已!”,此话一出再对照近日民进党的所作所为不是如出一辙吗?不就是在霸凌歧视大陆配偶吗?直接造成台湾社会的再次撕裂吗?无形间更是直接造成大陆配偶在台湾社会性歧视永不消停的主因之一。
写到最后结语之际,只想郑重地跟台湾社会说声“大陆配偶”何罪之有,台湾当局从过去到现在,从剥夺其平等权、参政权、工作权到长期以来塑造的社会性歧视,最大的受害者都是大陆配偶和其家庭。因为歧视大陆配偶,也就是歧视两岸婚姻家庭,大陆配偶同是两岸家庭的一份子,同时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大家要得只是安居乐业和公平待遇的基本权益罢了,而非每逢选举而沦为绿营政客口水下的牺牲品。
但是民进党当局的政客们、媒体和侧翼,却运用大陆配偶参政议题来大搞“抗中保台”和制造岛内族群对立,大陆配偶是何其无辜,两岸婚姻家庭是何其冤枉。大陆配偶在台湾的三十年多来的历史是何其辛酸痛苦有谁知,回首两岸民间交流交往走过30多年来,两岸婚姻家庭和众多大陆配偶长久以来一直扮演着“两岸一家亲”和两岸融合发展的关键角色,因此台湾社会都不该放任绿营再次侵害大陆配偶的平等权和塑造一股新形态的社会性歧视,台湾社会都必须强烈谴责绿营的所作所为方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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