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姜堰区出台《意见》 支持台胞台企投资农业农村建设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姜投资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姜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意见》共有10条,在项目建设、融合发展、业态创新、品牌创建等多个方面提供支持。《意见》重点突出三大原则。一是同等待遇应享尽享,凡来姜投资的台商企业,在各级强农惠农扶持政策方面与姜堰区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切实免除台商后顾之忧。二是政策支持用足用活,土地优先供应,实行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台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提供税收支持,对投资8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在项目投产后的3个纳税年度内,由该区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三是资金奖补能高则高,对新引进的旅游创业项目,按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台资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台资企业在购置特色农机、开展宣传营销、参加展销活动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姜堰区持续加大对台政策优惠力度,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条、“非常6+1”等大礼包,坚持亲商、安商、富商,切实为台胞解难事、办实事,在职工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回乡探亲等方面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让在姜生活的台湾同胞享受“最暖时光”。(中国台湾网、姜堰区台办联合报道)中国台湾网6月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