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畅通台胞台企依法维权渠道

为进一步畅通台胞台企依法维权渠道,近日,沈阳市台办通过参与“百人进百企”活动的台企联络员和沈阳台商协会,向在沈台胞台企介绍《沈阳市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促进台胞台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沈阳市相继建立了涉台法律顾问制度、台籍仲裁员和涉台经济贸易合同仲裁制度、台籍特邀调解员和涉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等工作机制。

 

涉台法律顾问制度

 

沈阳市台办聘请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每月双周周二下午到沈阳台商协会值班,为在沈台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台胞如有法律咨询事宜,请提前进行电话预约。

 

咨询电话:沈阳台商协会82511160

 

台籍仲裁员和涉台经济贸易合同仲裁制度

 

沈阳市仲裁办聘任了4名台籍人士作为仲裁案件的仲裁员,可提供仲裁服务。同时在沈阳台商协会设立了涉台经济贸易合同仲裁庭,方便台商利用仲裁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台商在签订合同时,只有加入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按照《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才能在纠纷发生后,在沈阳涉台经济贸易合同仲裁庭进行仲裁。

 

咨询电话:沈阳仲裁办22707800

 

台籍特邀调解员和涉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沈阳中院和沈阳高新区法院聘任了4名在沈台商为沈阳市首批台籍特邀调解员。在沈阳高新区法院设立了涉台案件合议庭,集中审理沈阳、铁岭、抚顺、本溪、锦州、葫芦岛、阜新、朝阳8个城市涉台案件。沈阳高新区法院受理案件范围是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涉台民商事案件。(中国台湾网辽宁沈阳市台办通讯员王玉贵)中国台湾网2月9日讯 

 

咨询电话:沈阳高新区法院8482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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