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打击震慑“港独”“台独”意义重大

编辑:左妍冰|2020-07-03 10:49:54|来源:华夏经纬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意味着《港区国安法》正式上路实施。

 

《港区国安法》通过并实施,是在国家层面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国安立法,对于打击“港独”“黑暴”势力的分裂行径,遏制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可谓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港区国安法》从制定、通过至实施,可谓得民心、顺民意,体民情,得到了全体中华儿女的一致支持与拥护。《港区国安法》对打击“港独”,震慑“台独”,反制外国势力干预中国内政,保证“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维护国家统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与现实功能。

 

首先,《港区国安法》对于打击和遏制“港独”与“台独”合流具有重要作用。众所周知,“港独”与“台独”过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相互勾结,在“港独”最为猖獗之时,岛内“台独”势力与之遥相呼应,声援“港独”与“黑暴”分子的罪恶行径。而就在《港区国安法》公布实施之后,民进党当局又立刻跳出来说三道四,公然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叫嚣所谓“打破‘高度自治’承诺”“伤害香港自由、人权、法治”“印证‘一国两制’不可行”等,民进党当局还扬言搞所谓“援助项目”,公然对“港独”表示支持。这些言行,充分暴露出“台独”与“港独”同流合污,肆意破坏国家统一、安全的丑恶行径。对此,《港区国安法》不仅针对“港独”,同时也针对“台独”,作出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港区国安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第二十一条明确:“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两项条文的重点之一是明确指出“任何人”,这就是说,法律指向的不仅是指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这里边自然也包括“台独”分子。所以,《港区国安法》对“港独”和“台独”都是一种震慑,“两独”都被列入法律打击和制裁的对象和目标。今后无论是“港独”还是“台独”,只要露头就会被打,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这对于遏制和打击“港独”和“台独”合流,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港区国安法》对于反对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中国内政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香港问题纯属中国内政,而去年以来的香港“黑暴”事件,外国反华势力的插手、唆使、纵容、资助是重要的外部因素。自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以来,香港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勾连外部势力屡屡突破底线,香港也有些人与国际反华势力相勾结,妄图推动香港走向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而就在国安法通过之时,外国反华势力仍然在颠倒黑白、说三道四,对中国进行无端的指责、诋毁和攻击,这些都表明,外国反华势力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一时都没有停止过,如果不加以坚决反制,则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然会受到威胁和危害。《港区国安法》明确所指的“任何人”当然包括意图分裂中国的反华势力。

 

而台湾问题也是如此。外国反华势力一直以来都对“台独”给予支持,而“台独”也视外国势力的支持为靠山和大腿,妄图“挟洋自重”,企图借助外部势力不断发展壮大,以对抗国家统一的力量,达到分裂国家、谋取政治私利的目的。此次《港区国安法》对于“港独”和“台独”给予法律上的严厉制裁,充分显示了中国中央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与坚强信念,同时也打碎了外国反华势力企图以支持“港独”和“台独”,达到破坏中国团结、稳定大局的政治幻想,是对外国反华势力插手干预中国内政的严正警告,同时也是中国坚决反制、遏制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新的起点,《港区国安法》对于外部势力企图继续干涉中国内政同样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

 

第三,《港区国安法》对于完善“一国两制”,以及未来在台湾实行“一国两制”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全国人大制订并通过实施的《港区国安法》是全面总结香港、澳门实践“一国两制”20多年所取得的经验与教训,从国家主权、安全及稳定发展的层面上,对“一国两制”进行反思、完善的一个重要过程,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港区国安法》的出台与实施,是进一步完善“一国两两制”的重要举措,显示出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而未来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实现国家统一,依然要靠“一国两制”。尽管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会有差异性,“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也会与港澳方案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必须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尤其是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方面,绝不能含糊,不能有丝毫的妥协空间。在这一基础上,确保高度自治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护自治地区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港区国安法》的出台与实施,不仅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建设的新起点,同时也是中国不断完善“一国两制”的一个新的起点,更是中国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新的起点。未来,中央政府仍然会根据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一国两制”能够行稳致远,确保香港地区长治久安,这也是为未来解决台湾问题,特别是为台湾“一国两制”方案的制定探索道路、积累经验。(文清 评论员)华夏经纬网专稿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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