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放行!持有“团聚证”的陆籍配偶24日起可申请入台

新婚陆籍配偶从24日开始可以申请回台湾团聚了!

 

岛内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陈时中23日宣布:陆籍配偶,从24日零时起可以申请入境。陈时中表示,这些陆籍配偶可以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入境,入境人员需依规定完成14天居家检疫。据台湾疫情指挥中心统计,团聚陆籍配偶有666人,其他地区随行团聚的陆籍配偶有74人,共计740人。

 

疫情以来,台当局一直未开放持“团聚证”的陆籍配偶入台,而持有“团聚证”的陆籍配偶大多为新婚不久的两岸婚姻新人。根据规定,两岸人民决定走入婚姻后,陆籍配偶来台办理的第一项证件即为“团聚证”,之后才能依序办理“依亲居留”、“长期居留”,甚至决定入籍台湾。(本网编辑在原稿基础上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