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大招 这类企业迎利好,最高十年免征所得税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8-05 10:16:16 | 来源: 央视网 |
今天,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标签:减税降费
相关新闻
- 2020-05-20九五后大学生研发彝汉互译软件助力扶贫
- 2020-07-20中小企业这笔钱,国务院说不能欠!
新闻推荐
-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2025-06-06
- 中美航母对峙后美舰火速返港休整 台网友讽“纸老虎”2025-06-06
- “馆长”晒台胞证获2.3万赞,喊话绿媒:欢迎来监督2025-06-06
- 首发、首秀、首展接连上“新”势头强劲 再掀消费热潮2025-06-06
- 国台办:正告民进党当局数典忘祖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2025-06-05
- 国台办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关联企业予以惩戒202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