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关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10 16:46:52 | 来源: 新华社 |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记者刘红霞)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10“风口”之下,跨境电商进入“加速跑道”
- 2020-02-26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验放防疫进口物资超20亿件
- 2020-02-17海关总署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
新闻推荐
- 赖清德即将窜美“朝圣”,“台独金孙”又要慷慨解囊!2025-07-18
- 飞行2.25亿公里来到地球 这块石头被拍出530万美元天价2025-07-18
- 免签“朋友圈”又双叒叕“+1” 出入境旅游“说走就走”更便捷2025-07-18
- 四句话,读懂这五年商务高质量发展2025-07-18
- 感悟抗战史诗!160余位驻华外交官参观抗战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2025-07-18
- 团结才能共赢 携手方可共进——中国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世界经济注入暖流202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