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治疫知规律 隔离要招总为先

 

疫病作为人类最古老的敌人已伴随人类几千年,在人类历史上,死于疫病的人数远高于死于战争或其他天灾人祸的人数。中华民族繁衍数千年的历史,也是与疾病抗争的历史。北京在金、元、明、清曾疫病频发,其中鼠疫、伤寒、天花、白喉、猩红热等危害最大。我们纵向地回顾疫病应对史,是为了让读者对文明进步、社会完善持有信心,以更积极的态度因应当下。

 

明代北京六次大瘟疫

 

都流行在春季

 

据《析津志》记载,金朝筑燕城,由于工期紧,被征调的民工承受着艰苦的劳役,时逢夏季暑热,生活条件又差,导致患病者增多,最终暴发瘟疫。

 

面对严重的疫情,海陵王完颜亮一边让宫廷内的御药院和尚药局积极救治,一边下诏,命中都周边五百里内的医者都赶来支援。由于防疫得当,疫情终于被控制住,中都城的建设也如期完成。

 

据《元史》记载,元大都发生过三次大的瘟疫。第一次在皇庆二年(1313年);第二次在至正十四年(1354年);第三次在至正十八年(1358年),书中说:“京师大饥疫……,患者遍街巷,死者相枕藉”。可见死亡人数相当惊人。

 

明代北京地区发生过瘟疫的有12个年份,位置上大致分布在京城、京畿、顺义、通州、延庆、良乡、昌平、密云等地。

 

嘉靖二十年(1541年),京城暴发“疾疠”,嘉靖皇帝亲自研制《济疫小饮子方》,“颁下所司,遵用济民”,并令官员向民间印发药方。可见平日不上朝的嘉靖皇帝对疫情的重视。

 

明万历十年(1582年)四月,包括北京在内的华北、华中地区发生大规模瘟疫。《明神宗实录》载:“京城内外灾疫流行,人民死亡甚众。”《通州志》则称:“万历十年春,通州大疫,比屋传染,虽至亲不敢问吊。”这场瘟疫史称“大头瘟”,又称“大头风”,其特征是病人头面红肿,发热,且发病迅速,传染性极强。

 

万历十五年(1587年)五月发生疫情,京城共接收医治病患者达109590人。

 

明天启七年(1627年)及崇祯七年(1634年),因天花流行,在京城郊外设有避痘所,对染病者予以隔离。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七月丁亥时,北京甚疫,患者就近而离间,于寺院、于空室,不与人近,以避染之”。

 

崇祯十六年(1643年),京师出现疫情,夏燮在《明通鉴》记载:“京师大疫,死者无算。”抱阳生所编《甲申朝事小计》称:“崇祯十六年二月,北京大疫,病名叫疙瘩病……大疫,人鬼错杂。”“死亡枕藉,十室九空,甚至户丁尽绝,无人收殓者。”由此可见当时疫情势态极其严重,竟达无人收尸的境地,此疫情一直延续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当大瘟疫到来时,民众十分恐惧,很多被传染者,不去医治,而请萨满巫师到家里,为患者跳神治病。

 

明代北京六次大瘟疫,都流行在春季,最早为正月,最晚到五月,也就是说,公历2月到6月之间。因此瘟疫流行时间,很值得注意。当然,瘟疫流行两三年的例子也有,但不多见。

 

1793年北京发生鼠疫

 

虽用了明代名医张景岳

 

的方法,仍“莫能疗”

 

清代发生瘟疫有17个年份,大致分布在京城、京畿、通州、延庆、平谷、昌平等地。实际上,当时北京城内每年都有恶性传染病出现,只不过没有大规模流行。

 

痘疹又叫天花,是一种烈性传染病,清朝定都北京后采取对患痘者进行隔离的措施。顺治二年(1645年)二月,曾令:凡城中之民出痘者,即行驱逐。城外四十里东西南北各定一个村,使其居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北京发生天花。当时连宫里也出现疫情,孝庄文皇后急忙令人将三个染病的小太监送出宫门,安置到西郊的一座寺庙中隔离,“百日之内不得入宫,日观其恙,三日一报。”

 

清朝的第一个皇帝顺治,就是患天花而死,年仅二十四岁。

 

康熙幼年,为防天花,被隔离在福佑宫。康熙大约从三岁到五岁,在那里被隔离了三年。

 

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命内务府寻找医治痘疹的大夫,得到二位医术高超的医生朱纯嘏和陈添祥,为皇子皇孙接种痘疹疫苗使皇子皇孙们的痘疹痊愈。此后,人痘接种术得到进一步普及,痘疹得到了控制。

 

同在康熙二十年,热河木兰围场开始兴建;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兴建承德避暑山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防范痘症等传染病在蒙古、西藏地区的流行。因为游牧地区,空气清新,人烟稀少,而中原地带,人烟稠密。他们到北京水土不服,受感染的机会较多。蒙藏王公、喇嘛在避暑山庄或木兰围场朝觐,可以减少传染的概率。

 

乾隆时期,一方面推行人痘接种术,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实行隔离避免感染。乾隆三年(1738年)十一月,甚至还规定在补任官职时,未出痘者暂不得升用。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北京发生鼠疫,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用明代京城名医张景岳和吴又可的治疗方法,对这场瘟疫也“医莫能疗”。

 

清朝嘉庆年间,设有“查痘章京”官职,专事痘疹的防疫检查。在后来刊行的《海录》中记载“凡有海艘回国,及各国船到本国,必先遣人查看有无出痘疮者,若有则不许入口,须待痘疮平愈,方得进港内。”

 

光绪二年(1876年)春,北京地区暴发“喉风”,谭嗣同曾在他的文章里说,当时因此病死亡者众多,乃至每日出城的棺棂往往使城门的交通为之断绝。史籍中将这次瘟疫记为“喉风”,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白喉”。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六月,京津地区大范围暴发霍乱。由于该病潜伏期较短,传染性较强,发病突然,所以病人发病前并无什么症状,突然起病后,短者一二个时辰、半天左右就不治病死,长者也仅一二天身亡。数日内便形成了发病高峰,每天死人不计其数,一时间人心惶惶。直隶总督袁世凯在六月初十日给幕僚徐世昌的信函中说:“近日疫症大作,伤人甚多。”

 

清朝的瘟疫,《清史稿》记载全国大小瘟疫149宗,但从总体上看,清朝的北京,没有发生像元大都、明北京那样大的瘟疫。原因之一是清朝京师的防治瘟疫措施,比元朝、明朝都好。

 

康熙反对巫师跳神治病

 

主张用科学方法应对疫情

 

元、明、清三代六百多年间,北京在防治大瘟疫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尤其清朝,因为害怕得痘症(天花),格外重视疾病的防疫。

 

乾隆年间,官府曾把瘟疫的预防知识和简单的药方刻录在石板上,放置于京城的胡同口处,以示民众。

 

历史上京城街巷中多水井,为防止瘟疫对水源的污染,一旦出现疫情,特别是鼠疫,五城兵马司的主要任务便是令“井窝子”(即卖水的水铺)对水井加置封盖,以防止老鼠及“病瘤(病毒)”掉入,污染水源。同时疏浚沟渠,及时排泄城中污水。

 

元大都、明北京先后九次流行大瘟疫,都因为没有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清朝康熙年间,北京出现天花流行,康熙帝命在广宁门(今广安门)外设立“避痘所”,实行患者隔离,减少疫情蔓延。后来又在京城东西南北四方,各定一村,患痘症者,集中一起,实行隔离。所以,清朝在当时疫情出现时,多采取“离间法”,即今天所说的“隔离法”。一种是收容式隔离,即在寺庙及空旷之所等专门开设“疠人坊”,收治传染病患者。另一种则是采取强制性隔离,即官方或地方在疫情区封锁各进出道路,并派兵丁镇守。

 

疫情出现时,康熙还不赞成找萨满巫师跳神治病,而是用科学方法医治。他曾患疟疾,御医久治无效。传教士用奎宁(金鸡纳霜)给他治好了病。后来臣民患疟疾,康熙便介绍用这种药,果然效果很好。从此他对医学、药学、解剖学、生理学产生兴趣,还请传教士来讲课,并在宫廷中建立实验室。

 

古代发生大的瘟疫,京城的居民除了恐慌,还会尽其所能进行应对。郎中们会拿出药方,行善者还会出资买药发给患者;有号召力的,会召集大家买棺材埋葬死者。街坊邻里、亲朋好友,也会解囊相助,扶弱济困。有时,皇亲国戚、朝廷官员等,也会捐钱救灾。

 

元大都是一座国际大都市,大约有六十多万人口,商人、传教士等往来于欧亚,元大都城的大瘟疫发生在1358年,比欧洲的黑死病晚七年,这与当时的防疫有一定关系。所以瘟疫的传播与防治具有国际性。

 

大的瘟疫流行,必然会影响社会经济。在皇朝时代,疫情中,原来潜藏的社会矛盾,会更加明显,甚至会激化。元顺帝、崇祯帝不懂这个道理,使本来严重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民变四起,后果严重。清朝开明的皇帝,总在灾疫之后,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如施赈济、减赋税、开义仓、设粥厂等,以缓解社会矛盾,尽快恢复社会生产。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北京出现瘟疫,康熙皇帝即命官员到疫区发放银两,以便安葬逝者,避免腐尸传播疾病,还令大兴、宛平二县设置粥厂,救济疫民。

 

清末设立防疫总局

 

颁布《预防传染病章程》

 

清宣统元年(1909年)颁布了《预防传染病章程》共十七条。其中,第一条为“本章程所谓传染病者,霍乱、瘟疫、痘疹、白喉及其他容易传染之病皆包含之”。第三条为“有得传染病及因传染病死者,应于当日速行呈报该管巡警局”。第四条“患传染病者,应从巡警局之批示用清洁及消毒方法”。第十一条为“医生诊视传染病时,须将消毒及清洁各法告其家人,并即时呈报该管巡警局。清洁法有:扫除、洗涤、疏浚、搬运。消毒方法有:焚烧消毒、蒸晾消毒、石灰消毒、药品消毒”等。

 

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肺鼠疫在东北大流行,疫情蔓延迅速,吉林、黑龙江两省死亡达39679人,占当时两省人口的1.7%,哈尔滨一带尤为严重。

 

为防止疫情传入京城,次年正月初九,民政部拨款组织临时防疫总局,地址设在钱粮胡同内城官医院,同时设分局4所,并在永定门、右安门外先后设立防疫病室、隔离室、防疫出诊所。

 

这次发生在东北的鼠疫大流行,除了黑龙江、吉林的死亡人数,同期还引发了肺炎流行,死亡6万多人。在这期间,聘请海外归来的西医博士伍连德为全权总医官,深入疫区领导防治。

 

1911年1月,伍连德在哈尔滨建立了第一个鼠疫研究所,并采取了加强铁路检疫、控制交通、隔离疫区、火化鼠疫患者尸体、建立医院收容病人等多种防治措施,不久便控制了疫情,用了近4个月的时间,终于扑灭了这场震惊中外的鼠疫大流行。

 

民国时期

 

北京卫生防疫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到了民国时期,1912年,成立了防疫委员会和卫生委员会,北京办理疫病防治的机构是京师警察厅卫生处,掌管道路清洁、保健防疫、医院经营等事务。北京近现代医学史上的传染病救治及疫情的防控机制逐渐形成。

 

1914年冬季,北京城内出现猩红热、白喉以及痧疹等病症。为应对突发疫情,1915年,内务部在京城设立了临时防疫处,并在东四牌楼十条胡同设立京师传染病医院,同时颁布了《临时防疫处办事规则》和《临时防疫处防疫规则》,很快遏制住了疫情蔓延。

 

1916年,北洋政府公布了《传染病预防条例》。1918年在北京创建了北京中央医院,伍连德任院长。1919年内务部在北京设立了中央防疫处,主要研制痘苗、疫苗及血清等生物学制品,防止传染病及调查、扑灭疫病。中央防疫处开办以后,与北京市政当局合作,通过宣传、免费注射疫苗等方式积极参与北京的疫病防治,对遏制北京疫病流行起到很大作用。

 

1919年,哈尔滨流行霍乱,当时有13.5万人口的城市,死亡4808人,伍连德利用直辖医院收治了近2000名霍乱病人。1920年,东北再次鼠疫大流行,伍连德采取了一系列防疫措施,使疫情得到控制,但仍死亡万人左右。以上疫情,由于北京防控得当,未受特大影响。

 

1925年5月,中央防疫处商准京师警察厅在内左二区设立公共卫生事务所,分设防疫科负责调查疫病及预防接种工作。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颁布《传染病防治条例》及《传染病预防之清洁及消毒方法》,规定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或因传染病致死)之亲属及接触人为义务报告人,在发现病人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卫生主管机关。保甲长、警察及医生、护士发现传染病人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

 

1932年4月,北平开始流行天花。北平特别市第一卫生区事务所发出劝告区民预防天花传单,略谓:“天花这个病不论男女老幼都能得的,要想预防这个病只有种牛痘……凡区内学校工厂够五十人以上的,可通知本所由本所定期派员前往引种,所有手术药品一概免费。”

 

1933年11月,传染病医院为市民免费注射白喉、猩红热血清。12月,在西单宏庙胡同成立北平市第二卫生区卫生事务所。随后,在东城钱粮胡同成立北平市第三卫生区卫生事务所,在西城大乘巷成立北平市第四卫生区卫生事务所。这些卫生事务所主要负责区内的卫生防疫工作,成为当时北平市专门防疫组织中的重要力量。

 

1935年北平市政府颁布《北平市政府卫生局管理人民种痘暂行规则》,规定婴儿于出生后6个月内均须种痘一次,儿童于6至7岁时举行第二次种痘,凡天花患者家属及其接触者无论已种未种均须立即种痘,均免费种痘,不种者,除强制执行外,并处以罚金。

 

1937年,北平市为开展预防霍乱扩大运动,特地开办了无线电广播。1937年11月,市公署准予备案《预防白喉及猩红热的办法草案》。

 

1938年6月,市卫生局制定《北京特别市防疫委员会霍乱预防注射实施办法》。同年7月,卫生局令发《卫生局预防霍乱实施检疫办法》。从1938年起,北京市兴起了种痘运动,市卫生局制定了春、秋季种痘办法及挨户种痘实施办法等。种痘主要集中于1938年秋至1939年春季和1941年春至1942年秋季。

 

据统计,抗战期间的1939年至1945年,全国因霍乱死亡人数43136人。因鼠疫死亡人数13627人。因天花死亡人数5802人。因伤寒死亡人数1580人。

 

北京从1926年至1946年发生过12次流行性霍乱,其中最严重的当属1943年。据北京防疫委员会《民国卅二年(1943年)霍乱预防工作报告书》统计,当年6、7月份,北京市仅有3例霍乱病例,没有死亡病例报告,而8月份北京市霍乱病例集中暴发,截至10月底共发现霍乱患者2136人,其中1872人死亡。

 

抗战胜利后,近一年时间内,在北京的金鱼胡同、东四、鼓楼东大街、西安门、崇外大街、天桥、南苑、丰台、门头沟等地区设立了20个区防疫委员会。

 

1949年1月,在南郊、西郊、东郊卫生所相继成立卫生防疫站。随着基层防疫机构的设置,北京的卫生防疫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但北京尚有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等20余种传染病时有发生。

 

新中国成立以来

 

北京的历次战疫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先消灭了血吸虫病。血吸虫病是一种比较有地域性的慢性传染病,在中国已经流行了2000多年,主要发生在南方特别是江河湖海地区。1955年以后,血吸虫病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政府发动群众消灭血吸虫病的根源——钉螺。到1958年宣布消灭了血吸虫病,毛主席欣然写了《送瘟神》,其中有一句著名的诗句“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随着我国卫生水平、卫生环境和人民卫生习惯的大大改善,传染病的防控力度也大大加强,对于鼠疫、霍乱、伤寒、疟疾、天花、百日咳等疫情动态更进行了有效监控,一直没有间断。

 

1958年11月至1969年1月8日,全市感染麻疹并发病的有11万多人,死亡953人,其中,郊区儿童约占61%。平均每天发病的有3000多人。

 

上世纪六十年代,本市积极推行接种卡介苗以预防肺结核,同时推行接种麻疹疫苗以预防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及推行接种乙脑疫苗和百日咳疫苗。在此基础上,将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纳入了国家免疫规划,俗称为“4苗防6病”。

 

1962年,大兴县安定公社所属20个自然村都有疟疾发生。到了1966年,北京市对疟疾进行了歼灭战。

 

1962年,全市患伤寒、副伤寒的病例共发生1392例。1976年,全市对伤寒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免费报销。

 

2003年“非典”期间,国家仿效古人的“离间法”,进行社区隔离、居家隔离措施,效果明显。同时,人们戴好口罩、勤洗手、勤消毒,保护好自己,避免近距离的风险。在此期间,给我们印象深刻的是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不涨,政府将人民必需品大量投放市场,刹住了抢购潮,稳定住了市场物价。不仅让人们战胜了疫情,同时也战胜恐慌。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紧迫,然而我国的整体实力、医疗卫生体系早已今非昔比。在防治危害尤其严重的疫情方面,我国从古至今积累了许多经验与教训,值得回顾、思考及取鉴。

 

文/王兰顺(北京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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