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探索 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以“通”促融

 

一年来,福建积极推进两岸应通尽通,着力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建设“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的第一家园。

 

在经贸合作畅通方面,先行先试平台载体功能提升,获批设立“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和“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台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古雷石化产业园区签约总投资345.7亿元的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项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东南运营总部和研发中心落地福州;金融合作实现创新发展,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试点工作从平潭拓至漳州,台企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政策扩至全省;农业合作持续走前头,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大陆首位;对台贸易通关更加便利,福州海关首创“对台小包邮件同屏比对快查快放模式”,厦门海关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范围扩大至7家台湾企业169种台湾输大陆产品。

 

在基础设施联通方面,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全线贯通,开通平潭至高雄货运及客滚航线、马尾琅岐至马祖南竿客运新航线等,启用“台湾海峡两岸海上客运票务平台”,实现10条海上客运航线24小时一站式票务服务。

 

此外,能源资源互通和行业标准共通方面也取得新进展。

 

以“惠”促融

 

一年来,福建着力以“惠”促融,建设“政策最开放、服务最贴心”的第一家园。

 

不断优化对台营商环境,全省设立涉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和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支持在闽台企创新发展;率先批准8家台企注册为陆资企业,设立首家台资持股比例达82%的“平潭源科基金”,5家台资独资诊所在闽开业;对在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内设立的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800万元,183家台资农业企业享受生产电价优惠1700万元,全省台企共减免各项税费6亿多元。

 

落实落细台胞台企同等待遇。首创台企台胞征信查询业务,全省82家金融机构开通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在闽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享受购房、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同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地医院完成就诊信息系统改造,台胞持台胞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实现便捷网上预约就医;“台湾青年就业广场”平台上线,2111家用人单位在线发布13826个人才需求,推动新设7家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台青来闽实习就业意愿增强。

 

积极构建台胞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全省累计设立100多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涉台巡回检察室、涉台调解委员会,聘请300多名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台胞陪审员、台商检察联络员。

 

以“情”促融

 

一年来,福建着力以“情”促融,建设“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

 

福建进一步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成功举办第十一届海峡论坛。超过万名台湾同胞参加论坛,其中“首来族”占20%、青年占50%,两岸签订合作协议170多项。

 

同时,进一步深化闽台文化交流。邀请100多名台湾闽籍乡亲参加福建省各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闽台合创演出《第一家园》大型情景音乐会,并开展“福建文化宝岛行”“非遗文化入岛展演”等活动,两岸民间交流交往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热词

 

第一家园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寄予的殷切期望,既赋予了福建光荣使命,也提供了难得机遇。一年来,福建从“通”“惠”“情”三方面入手,努力建设两岸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的第一家园,惠及台胞政策最开放、服务最贴心的第一家园,两岸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行业标准共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其中,福建在对台行业标准共通方面成果斐然,率先直接认定52项台湾职业资格相应职称,直接采认20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和14项职业资格证书;平潭率先构建覆盖台湾职业资格、企业资质、商品检验的“全链条”采信体系,完成134大项两岸职业资格比对,其中95项直接采信,已颁发539本采信证书。

 

“小四通”

 

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开启新篇章。福建向马祖近期供水工程启用,由黄岐配水厂专管送至黄岐镇对台客运码头,供水能力每小时500吨,先向往来于两岸的台湾渔船供水,今后将根据需要,随时向马祖提供生产生活用水;通电项目完成部分项目核准,召开“福建与金门、马祖电力联网研讨会”;通气项目确定天然气贸易方式;通桥项目形成初步工程技术方案。

 

“42+26”

 

2019年5月,福建省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就加快两岸应通尽通、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和加大文化交流力度等出台42条措施。11月,大陆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为台企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26条措施。目前,“42条措施”在我省落实率近90%,“26条措施”中有20条在我省先行落实,许多融合案例由我省率先实施并向全国推广。

 

■数据

 

经贸

 

2019年1月至9月,我省新批台资企业项目1047个(不含第三地),合同台资119.9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4.5%和12.4%;闽台贸易进出口总额546亿元人民币,其中,进口额314.9亿元人民币、出口额231.1亿元人民币。

 

往来

 

2019年1月至9月,两岸“小三通”客运及至台湾本岛客运量分别为161.5万人次、19.9万人次,闽台空中直航客流量为73.6万人次;台胞入闽224.29万人次。

 

农业

 

2019年1月至9月,全省新批台资农业项目32个,合同台资0.94亿美元;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713个,合同台资40.4亿美元。我省农业利用台资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大陆各省(区、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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