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修订《逃犯条例》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日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香港特区政府近期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会议指出,一方面,香港基本法第9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应有作为。

 

另一方面,修订条例可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堵塞现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关天”甚至“一尸两命”的严重犯罪嫌疑人及时得到惩治,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

 

会议指出,据不完全统计,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克服法律障碍,已向香港移交260余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尸”案疑犯、尖沙咀珠宝钟表店劫案5名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击犯罪,助力香港成为当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香港与20个司法管辖区有移交逃犯长期协议,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协助安排,与内地却没有相应安排。

 

会议认为,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本保障,法治和公义是香港的核心价值。长期以来,正是在安全、法治、公义的基石上,香港成就了自己的发展传奇。面向未来,香港更需要全力维护特区安全,守护法治和公义核心价值,为市民安居乐业、香港繁荣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会议表示,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充分理解特区政府的担当和努力,相信特区政府和司法机构对法治的坚守,相信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进步,一定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打击跨境犯罪,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不断提升香港法治形象。(新华社香港电 记者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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