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今日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生态环境部28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化学品种类多、危害大,针对化学品污染防治开展了哪些工作?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邱启文表示,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拓展外部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也是履行国际公约的政治承诺。

 

邱启文指出,化学品的环境管理跟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卫生防护管理,其关注点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邱启文举例说明,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更多关注的是易燃易爆,急性毒性这些性质的物质,而化学品的环境管理,更多的是关注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毒性是更关注致癌、致突变、影响生殖发育等毒性化学物质和水生态方面的毒性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更隐蔽、更长远。所以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核心任务是评估和管控化学品的环境与健康风险。

 

邱启文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建立源头管理的防火墙,防止存在不合理风险的新化学物质进入我国经济社会。如果这个物质的环境风险不可控,将不予登记,则不能进口、生产或加工使用。

 

二是开展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发布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实施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行政排污许可等措施来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现在已制定了一百多项排放标准,涉及上百项化学物质的管控,这是常规的化学品环境管理。那么对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排污许可证,这些手段、措施上去以后,仍无法控制环境风险的化学品,将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比如,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淘汰替代等管控措施。

 

三是推动信息公开,制定有关的部门规章,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公布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严格履行国际化学品领域的相关公约,限制或者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公约管制的化学品。

 

邱启文指出,当前,化学品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或者法规,来规范化学品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的事项。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刚才说的,现在实际上建立了几项制度,一个新化学物质登记,一个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登记,但是还不完善、不系统。三是工作基础和能力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

 

谈及下一步计划,邱启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目前,将本着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快推动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来填补我国在化学品环境管理当中的法律空白,通过这个条例,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制度框架。二是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邱启文强调,化学品环境管理专业性极强,希望科学界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科普、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化学品环境管理的基本内涵。也希望媒体界的朋友今后也多宣传,特别是科普知识的宣传,让大家提高对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的自身防范,提高对化学品管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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