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口岸营商环境改革“22条”

近日,上海市商务委(口岸办)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上海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海关等单位共同发布了《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共22条,进一步打造上海口岸接轨国际,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国际口岸营商环境。

 

“22条”包括六个部分,重点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

 

在“22条”中,全面推行“提前申报”“提前换单”,压缩通关时间。在港航作业方面,共推出4条措施,重点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港航领域的相关物流作业业务受理信息化系统、相关生产作业时限和服务承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便于进出口收发货人对货物进出口岸的办理时限及方式进行全程掌控;在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方面,则推出3条措施,重点是体现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政府持续推动相关口岸降费政策的落实,船公司THC和文件费自3月20日始,港口相关费用自4月1日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此外,在规范服务方面,共推出4项措施,重点从进出口收发货人角度,对普遍关心的咨询投诉渠道不畅、中介代理环节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反馈渠道、公开中介服务水平排名、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等措施。(记者钱培坚)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