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解读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53条

编辑:王瑞颖|2018-11-23 15:23:30|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解读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53条

 

11月23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同日,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央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

 

央行:将在自贸区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徐忠称,《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一共有12条,主要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央行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的流动。

 

徐忠还表示,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央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中的“试验田”作用,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坚持本币优先原则,进一步简化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便利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了汇兑成本,减少了汇率风险。

 

在业务创新同时,央行还切实防控风险。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上线运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资金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自由贸易账户交易数据信息。其他自贸试验区在加强跨境、跨区资金监测分析方面也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工作。“在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徐忠强调。

 

商务部:正在会同上海市认真研究自贸区扩区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在会上表示,《若干措施》既有“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资质限制”这类降低准入门槛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这类向地方下放权限的措施。为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简化艺术品进出口活动的审批与监管等等。

 

唐文弘介绍称,自贸试验区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若干措施》在一些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探索。比如,开展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中欧班列业务发展,希望自贸试验区的探索能够填补国际陆路运输规则空白。

 

唐文弘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若干措施》抓好各项深化改革创新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梳理、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在推进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这些难点问题。各部门和各地方也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推动完成相关任务。

 

针对上海自贸区扩区问题,唐文弘回应称,商务部正在会同上海市认真研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相关工作,鼓励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海关总署: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航空、铁路仓单申报等新功能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在会上表示,《若干措施》的53项措施中,9项涉及海关工作,其中海关牵头或者单独办理6项,协办3项,这些任务是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核心。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创新:

 

一是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涉及到3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平台,这次改革创新主要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现有的12项基本功能,也就是货物贸易、海运仓单申报等功能基础上,拓展航空、铁路仓单申报等新的功能,以满足自贸试验区新的发展需要,并加强与“一带一路”重点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丰富口岸功能建设,涉及到3项,主要是涉及处境自贸试验区口岸开放和完善口岸进口种苗、水果、食用水生动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进口货物的功能。

 

三是创新新业务、新模式,这里有四条,主要是支持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创新开展保税维修,艺术品保税仓储、税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澎湃新闻记者 韩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