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中国人权发展有理念创新,更有务实行动

中国政府12日发表《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用八个章节、丰富翔实的数据,阐述了40年来中国形成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新理念、有效实现各项人权全面发展的成就,指出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人权保障的新经验、新奇迹。

 

“人权”是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专制斗争中提出的一个政治理论概念,其目的是对抗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这在当时曾经起过巨大的思想解放作用。但是,这一概念提出之初就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和标准;某些国家打着“人权”旗帜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更是不可取。

 

那么,什么是中国的人权观?在北京近日举行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他所提出的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以及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等论断,深刻揭示了人权的本质。

 

白皮书明确指出,经过40年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为路径、以各项人权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的人权发展新理念。

 

中国的人权发展,不仅有理念,更有务实有效的行动。正如白皮书所指出的,40年来,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促进人权,相关理念不仅载入国家宪法、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等,也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以减贫为例,这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首要目标,也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途径。过去40年中国共减少贫困人口8.5亿多人,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1978年至201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7.7亿人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到3.1%。减贫成就不仅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最显著标志,也是中国为世界人权事业进步做出的重大贡献。

 

对此,日前来华访问的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对习近平主席表示,他通过在中国各地的参观,更加钦佩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成功使几亿中国人民摆脱贫困并解决温饱问题,这一成就不容忽视。世界银行行长金墉最近评价说,过去40年中,中国取得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减贫成就,中国经验可以帮助世界上其他国家更好地发展。

 

中国的人权进步不仅仅体现在生存权发展权方面,也体现在习近平主席强调的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此,白皮书从中国公民的生活水平、人身人格权、财产权、工作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权、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同时指出中国显著改善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利,“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享有如此广泛的人权”。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既要让自己过得好,也要让别人过得好。比如,从1950年至2016年,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款4000多亿元人民币,实施各类援外项目5000多个;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经贸合作区,带动东道国就业超过20万人;2004年以来,中国累计提供国际人道主义援助300余次,平均年增长率为29.4%;截至今年5月,中国累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3.7万余人次,先后派出维和警察2700余人次,参加了约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显然,中国正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努力推动各国人权事业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政府这份白皮书作出的论断,说明中国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过去40年,中国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未来4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中国将会在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中,让人民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并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