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居住证申请者已逾8.2万 黄柳权:制度颇受欢迎

在11月号香港《紫荆》杂志的一篇文章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受访指出,从9月1日开始实施至10月24日,已有8.2万余名港澳居民申请了港澳居民居住证,其中香港居民接近7万人。这说明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颇受港澳居民欢迎。

 

黄柳权表示,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是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

 

他特别提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3条规定,港澳居民居住证登载的信息,有一项叫“公民身份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分别使用810000、820000。这是内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港澳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而且是按国家标准编制,与内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

 

关于广受关注的税务问题,黄柳权介绍,港澳居民居住证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法定身份证件,是享受有关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有效凭证,与相关税收规定没有对应关系。税务部门不会以港澳居民是否领取港澳居民居住证作为确定其在内地纳税问题的认定依据。为保持政策稳定性,下一步在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时,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他同时坦言,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内地一些公共服务机构或商业机构暂时无法被识读的问题确实存在。相信在相关系统和软件升级后,港澳居民居住证将在政务服务领域、公共服务领域和互联网服务领域得到广泛便利应用。

 

黄柳权说,随着港澳与内地交流合作的日益深化,类似的支持港澳、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会陆续有来,或者在港澳居民工作、生活较多的地方先行先试。下一步,中央有关部门会继续研究,总的原则是,要尽可能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环境。(中新社香港10月31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