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新农保”享实惠 台胞在陆发展充满“幸福感”

今年初,《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出台,为广大台胞、台企带来了诸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这让扎根广西桂林发展特色农业的台胞王大光感觉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来自台湾的王大光与广西桂林阳朔籍农村姑娘蒋自琼结为夫妻后,夫妻二人在阳朔县兴坪江村承包大面积土地种植砂糖橘,发展特色农业。 “31条措施”的颁布让王大光欣喜不已。按照“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的政策,王大光的果园今后购买农机设备时,也将获得补贴。王大光说,现在他不仅可以参加各种合作社,还可以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就在今年3月份,王大光生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603.63元。通过刚刚参保的“新农保”报销了医疗费三百多元,王大光个人仅需支付不到一半费用。这是王大光第一次享受在大陆看病报销的政策,虽然金额不多,却让他心里油然生出了一股安全感及幸福感。在大陆、在阳朔,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王大光兴奋得竖起了大拇指为“31条措施”点赞!

 

王大光坦言,以前有些顾虑,担心年纪大了,一有病痛就回台湾治疗,劳心费力不说,还要支付高额的往返交通费用。现在好了,参加“新农保”后,在大陆看病也可一样报销医疗费,亲身体会到实惠与便利,让他在大陆发展更加踏实、安心。(中国台湾网广西阳朔县台办通讯员 李欣霞、罗斌)中国台湾网5月21日桂林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