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次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5周年,加强香港各界对宪法及基本法的认识,香港于4日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这也是首次在香港举办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座谈会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为主题,与会人士普遍认为香港特区加强宪法教育势在必行。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座谈会上致辞时表示,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有了宪法,才有香港特区和基本法。特区政府有责任加深市民大众对宪法、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认识,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

 

香港中联办副主任黄兰发表示,今天首次在香港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并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体现了香港社会对“一国”原则理解的深化,必将进一步提升香港社会对国家宪法的尊重与认同。

 

参加座谈会的法律界专业人士则理清了宪法与国家、香港特区及基本法的关系。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表示,宪法是国家主权、国家统一的根本法治保障。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主权,也就只有一部宪法;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制度对香港特区产生政治、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各方面制度,其中也包括“一国两制”。宪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基本法的权威和效力来源于宪法。

 

王振民表示,如果香港社会难以对宪法有充分的认识,就难以把握“一国两制”的精髓,难以树立国家意识和共同责任感,也难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只有推广好国家宪法,才能落实好“一国两制”。宪法与基本法构成“一国两制”的基础。香港社会必须清晰认识到宪法是根本法,“一国”之下才有“两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缩影。现行的1982年宪法对香港有特别意义,当前香港实行的“一国两制”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宪法的第三十一条。国家的宪法全面适用于香港特区,国家宪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香港特区的公民也同样适用。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表示,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是坚持“一国”原则的必然要求。在香港准确实施基本法,必须把基本法放在宪法的框架下来全面把握和理解;有效运行香港特区制度,也必须把它放在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治理体系中来把握。

 

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3日在中联办网站发表文章表示,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5周年之际,香港特区第一次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他呼吁香港各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此次座谈会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百仁基金及善德基金会主办。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中央驻港机构及法律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法律界人士等110人参会。(新华社香港电 记者周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