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11-14 11:01:33 | 来源: 人民网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闻推荐
- 神舟二十号乘组在轨两个月 开展了哪些科学实验与试验?2025-06-26
- 中国月壤样品首次走进维也纳联合国总部2025-06-26
- 19条新举措!金融促消费明确“路线图”2025-06-26
- 大陆推台“首来族”免台胞证件费,台青直呼“善意有感”2025-06-26
- “未来在中国”成为外资共识 跨国企业看好中国市场2025-06-26
- 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多边力量——亚投行十年发展观察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