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持《台胞证》可出入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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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飞虹报道(记者 刘丽斌):澳门治安警察局5日公布,自2017年4月10日起,台湾地区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经澳门各边境站出入境时,将获豁免签注,对是否前往内地不设限制,最长可逗留澳门30天。同时,台湾居民可继续使用原有旅游证件出入澳门。

 

澳门治安警察局指出,台湾地区居民持《台胞证》进入澳门仅属于旅游性质,期间不可申请就学、工作或其他类别的“逗留的特别许可”,也不可提出定居申请。入境后如有需要,持用人可申请最多90天的“逗留许可之延长”。同时,如果旅客使用不同证件进出澳门,边境站将会根据不同证件的留澳情况批准逗留期。

 

澳门治安警察局表示,现在,大部分台湾地区旅客入境澳门后,会继续前往内地或香港。而《台胞证》早已是台湾地区居民用作出入中国内地与香港的有效证件,把《台胞证》增列为进出澳门的旅游性质证件,可方便持有人使用同一证件往来澳门、香港及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