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启动

上海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启动

 

上海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启动。今天,上海市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证监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员工持股实施细则作出规定。

 

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将遴选5—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试点企业条件包括:主业应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所持股份原则上不低于10%;营收和利润90%以上应来源于其所在出资监管机构一级企业的外部市场;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等。

 

方案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比例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方案特别提到,市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金融、文化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报上海1月18日电  (记者谢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