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藏的民主改革发生在1959年

为什么西藏的民主改革发生在1959年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西藏地方历史发展进入一个崭新时期。为落实“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中央政府从西藏具体实际出发,准确研判形势,深入开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应对难题和挑战:军事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建立西藏军区,驻守边疆,巩固国防;经济上,驻藏人民解放军开展大生产、打通与印度和尼泊尔间的贸易通道以获得补给,加快内地到西藏的川藏和青藏公路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进藏人员的物资保障问题;组织上,成立西藏工委保证统一领导;政治上,既慎重稳进,又大胆作为,既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又积极同极右反动势力展开坚决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并没有立即进行民主改革。

 

关于西藏地区的民主改革,“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之。”考虑到西藏地方实际情况,即使面对的是野蛮、残忍和落后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中央政府仍待以极大的耐心,希望以和平的方式加以实现。但是“十七条协议”的落实从开始就遇到了来自封建农奴主势力的竭力阻挠。毛泽东一再叮咛进藏部队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帮群众看病等好事,如果农奴主抵制开办拉萨小学,则小学也可以收场不办。与此同时,受到残酷虐待的农奴渴望获得人身自由、期盼改革,一些干部战士无法容忍农奴主残害农奴也要求开启民主改革。中央始终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一则提醒西藏工委要认真调查研究,防止脱离实际和群众的冒进行为;另一方面又多次对西藏地方上层保守势力采取让步政策。根本原因在于西藏工作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等均比较薄弱,不能只靠军事优势加以解决,和平实现民主改革是当时的基本选项。

 

195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西藏进行的改革属于什么性质问题的答复》指出,在西藏民族中进行的任何改革都是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部分,考虑到西藏地区的特殊性,在一定时期还只能是民主主义性质的改革,需要更多时间并采取较特殊的方式进行。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西藏民主改革问题的指示》发给西藏工委,要求民主改革必须是和平改革,对上层一定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准备:一是反复协商,征得他们的真正同意;一是要在政治上和生活上把上层安排好,严格遵守“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不能失信。“从西藏当前的工作基础、干部条件、上层态度以及昌都地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西藏实行改革的条件还没有成熟,我们的准备工作也绝不是一两年内能够做好的。因此,实行民主改革,肯定不会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内的事,也可能不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的事,甚至还可能要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应该说这是对西藏上层分子的一种让步。”“从现在开始到进行改革这个期间,必须抓紧上层统一战线、培养藏族干部、发展党员和团员、扶助群众生产、尽可能地改善群众生活(包括减轻某些负担)和逐步使自治区政权民主化等项重要环节,努力作出成绩,以便为改革做好准备条件。”1957年4月,根据中央“六年不改革”的方针,西藏大批内撤进藏的军政人员,在藏汉族干部减少了92%,驻藏部队减少了70%。这是收缩和稳进的重要表现。

 

195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对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收缩方针的指示》中再度强调指出,“西藏的民主改革,是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迟早一定要实行的。西藏人民必须经过民主改革,才能获得政治的和经济的解放,造成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我们主张的民主改革,不管采取多么和平的方式,都不能不触动封建统治的根基,因为它的目的是要把农奴制的西藏改变为人民民主的西藏。”“中央在重新考虑了西藏地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以后,决定从今年起至少六年以内,甚至在更长的时间以内,在西藏不进行民主改革。”直到1959年3月噶厦(西藏地方政府)撕毁协议,发动武装叛乱,中央提出的公开口号仍只提平息叛乱,不提实行民主改革。具体方针是边打边改,叛乱地区先改,未叛乱地区暂时缓改,拉萨地区可以首先进行改革,接着是山南、昌都和丁青等地,班禅管辖地区应该放在后面进行,昌都由帕巴拉管辖的几个宗,如果不发生叛乱,也要放在后面。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原则和具体措施。比如,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采取赎买的政策,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农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自此,封建农奴主所有制被废除,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度得以确立。

 

1951年至1959年的8年,也让西藏僧俗群众对新旧两种制度“看了八年、比了八年、想了八年”,他们从亲身经历中认识到封建农奴制度的黑暗与反人性本质,认识到改革是西藏社会的唯一选择,这就为顺利进行民主改革奠定了社会基础。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以政治解决为优先处理各项复杂问题;以达赖为重点做好达赖、班禅等上层的统战工作;以做实事做好事为突破口开展群众工作;以西藏组团到内地参观为渠道化解民族间的隔阂;以建立爱国群众团体为抓手打牢良好的群众基础;以打击极少数死硬分裂分子为手段为分裂活动划红线,为平息叛乱和实现民主改革赢得了机遇,创造了条件。1959年西藏地方反动上层为维护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永远不变而发动武装叛乱,就成为提前进行民主改革的一个历史契机。由此,西藏地方历史揭开崭新辉煌的一页。

 

(作者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28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