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休一天都不可得 岛内劳工无语问苍天

台湾劳工强制周末可以休一天(“七休一”),原定8月1日上路,台当局“行政院”忽然在实施前夕喊卡,将暂缓到10月开办。消息传出,外界哗然,舆论视为新当局“发夹弯”另一例证,决策品质低劣。但也有人代为缓颊,认为台当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劳团则直批此举太扯,是台当局对资方的妥协、对劳工的背叛。

 

台湾《中华日报》3日发表社论说,七休一演变成“发夹弯”,关键在运输业者扬言秋节不加班,林全行政团队刚尝过华航空服员大罢工苦头,才以“七休一”缺乏行政法源为由紧急剎车。其实,岛内“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六条明订:“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用字及定义十分明确,毫无模糊空间,台当局“内政部”1986年5月10日“例假可挪移”函释,反而是对法律不当衍伸及侵犯,早应废除。纵使“例假可挪移”有其必要,理应修改原法第三十六条,增订例外规定。

 

文章说,七休一对某些特殊行业确实无法贯彻,如运输业驾驶、旅游业领队、新闻采访记者,工作有其不可中断性,总不能以连续上班六天,第七天必须休息为由,请旅客、阅听大众自己看着办。准此,“内政部”将这些特殊行业及情况列举,作为不适用的例外,谁曰不宜?讵料,“行政院”昨天又出现“发夹弯”,声称“大众运输、媒体、旅游”等行业排除七休一,完全是误解。

 

周休二日早已成为普世人权,台湾劳工还在为落实“七休一”苦苦奋斗,还有人在找各种理由为弹性休假辩护,不能不说是台湾的悲哀。景气不好,经营维艰,都是事实,却不能成为剥夺劳工“七休一”的神圣理由,许多经营者常以为给人工作是在做好事、积福德,却从不反思如果给的是不能养家活口、连“七休一”都不可得的工作,这是在做好事、积福德吗?

 

“行政院”把“七休一”延后两个月,还宣称政策不改变,除了让中秋节公路运输暂获纾解外,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甚至铁路秋节运输也还是个未爆弹,不能不说是一大危机。但危机即转机,台当局与全民正可利用这机会彻底检讨问题所在及对策,在“七休一”不变原则下,业者不能再利用加班及弹性休假减少雇员,该补足人力就补足,这不也有助于就业?至于因此增加的成本,台当局及消费者也要有容许合理转嫁的雅量。

 

贯彻“七休一”制度将增加部分行业营运成本,除了合理转嫁之外,业者也应改变经营策略,例如台铁驾驶员在备战秋节正常休假外,也建议台当局关闭或减少不具经济效益、乘客小猫两三只的班次,员工想得到,高官想不到,宁非咄咄怪事?

 

“使用者付费”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台湾一直有个民粹迷思,既要世上最好的福利与公共服务,也要世上最低廉的服务代价,不仅造成台当局沉重负担,迟早也会让这些美好的服务难以为继,甚至崩溃。许多人直到去欧美旅游,连上公厕也所费不赀,这才发现台湾的公共服务实在美而廉。

 

物价高固然伤民,低物价引起的低通膨,也是当前各地经济停滞不前的主因。我们应该想想,经营者千方百计压低劳工成本,造就低物价,对台湾是福是祸?从这角度来看,台当局积极介入“七休一”,原是好事,只遗憾台当局缺少“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气,稍遇阻力就转弯,这不仅为德不卒,也显现决策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