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携手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保护伞”

中新网福州4月25日电 (林玲)25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更好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福建法院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与台湾法院的合作,在共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4月26日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智力成果、激发创新活力、维护竞争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护伞”作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日发布2015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对外通报2015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十大案例。

 

据披露,2015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820件,同比增长2.58%。闽台之间的司法合作做为福建法院工作中的亮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自2010年《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实施后,福建法院一直积极探索与台湾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交流合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先丛表示,2015年,受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的委托,福建法院协助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对其审理的一起被告吴孟龙与告诉人蔡动玮等侵害著作财产权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在共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除此之外,福建法院多次深入台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制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栏,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飞信平台等推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赢得公众认同。

 

“今后,福建法院将先通过司法实务研讨的形式,调研两地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协作问题,并推动两地法院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交流合作模式。”许先丛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