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边会

郭声琨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边会

4月1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中国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参加2016年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期间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边会并发言。新华社记者 秦朗 摄

 

当地时间19日,在世界毒品问题特别联大期间,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边会。边会由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主办,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机制成员国代表出席会议,联合国毒罪办执行主任费多托夫致辞。

 

会议回顾了各成员国在执法和司法合作、减少需求、毒品与艾滋病、可持续替代发展等领域的合作进展情况,深入探讨了进一步加强合作、更加有效地应对次区域毒品问题。

 

郭声琨在发言中高度评价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成立20多年来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说,实践证明,本机制是成功有效、值得推广的合作典范,是各方合力解决本地区及周边毒品问题的有效合作平台,是维系本地区各方深化禁毒合作的紧密联系纽带。

 

郭声琨指出,当前国际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各方必须携手并肩,积极谋划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的未来发展,不断深化区域合作,使本地区禁毒合作更加务实高效;必须坚持平等互利、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原则,不断充实和拓展合作的内涵和外延,推动本机制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包容性和开放性,既要加强本地区的协调配合,也要扩大同其他地区和有关国家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郭声琨表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都是中方在本地区开展禁毒合作的优先方向。中国将在本机制框架内,继续加强与各国和联合国毒罪办的务实合作,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对本机制和各成员国的支持力度,与各方一道努力,不断为本机制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为解决区域毒品问题、推动全球毒品治理作出新贡献。

 

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成立于1993年,在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发展、加强次区域禁毒合作、开展高效跨境案件合作、提高周边国家执法能力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外交部部长助理李惠来参加会议。(新华社联合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