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就“毒品与人权”问题提出三项原则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临时代办傅聪21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1次会议上发言,代表不同地区的28个国家提出了在应对世界毒品问题时应遵循的三项原则。

 

傅聪在发言中表示,中国和相关国家支持并重视在减少毒品需求工作中重视人权、尊严和基本自由,但在这一问题上各国也应该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维护现行禁毒制度的权威。应坚持以三项国际禁毒公约和2009年《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为根本指导,确保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在特别联大筹备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重要作用不容弱化,该议程讨论的主场在维也纳。在处理毒品问题上,人权公约是有益参考和补充,但不得认为其有优于禁毒公约的法律地位。

 

二是通过全面、综合和平衡的方式处理毒品问题。应平衡处理执法与保护人权、禁毒与基础药物供应、个人福祉和公共福利之间的关系,寻求最大程度的国际共识,避免将议程政治化。各国有权决定克服毒品祸害的最佳方式,包括通过康复、医疗保健、社会经济政策、司法等手段,有权在国际禁毒公约框架下,根据本国法律决定对可能构成最严重罪行的涉毒犯罪的合适刑罚。须尊重各国特殊情况和各自处理毒品问题的方式。

 

三是本着责任共担原则加强国际合作与援助。国际社会应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开展禁毒执法合作和司法协助。支持在综合作物管制措施框架下促进替代发展,特别是毒源地,将消除贫困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合作预防毒品问题的有效手段。

 

为期四周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1次会议2月29日开幕,将持续到3月24日,讨论的主要议题包括:国际热点事务中的人权问题、气候变化与健康权、残疾人及儿童权利以及难民问题等。(新华社日内瓦电 记者聂晓阳 施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