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港人必须根据基本法兼顾权利和义务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2日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市民一方面行使权力、拥有权利,但同时也须承担对香港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梁振英当日上午在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英国政府统治香港一百多年后,在1997年7月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向中国政府交还香港,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所制定的基本法于1997年7月1日实施,香港由此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梁振英强调,根据基本法,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具有高度自治权力,但同时也对国家有责任。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拥有基本权利,也对国家和香港社会有基本义务。港人必须根据基本法,兼顾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