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香港立法等权限在基本法里有清晰条文

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12日表示,有关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及责任,基本法写得非常清楚。而有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的各自权力及规限,基本法亦有清晰条文,她看不到有不清晰的地方。

 

林郑月娥还表示,有关行政长官在宪制上双重问责即既要向中央负责、亦要向特别行政区负责,并非新观点,过去20个月的政改工作,特区政府都反复强调行政长官独特的宪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