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坚持“一国” 谨守“两制”

中新社香港9月12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基本法》需要全社会严谨执行,严谨执行的前提是要对《基本法》有充分和全面的认识。香港只要坚持“一国”,谨守“两制”就可以充分利用“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

 

梁振英12日出席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举办的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坚持一国、谨守两制”。梁振英在致辞时表示,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基本法》。《基本法》共有160条和三个《附件》,把“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中央和特区的关系,以及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等以法律条文具体规定。《基本法》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各方必须严格遵守。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通过之后,规范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不是概念,而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因此,要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不能够停留在概念的层面,而必须严格按《基本法》办事。

 

梁振英强调,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实践,证明了三个事实:一,《基本法》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思和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二,《基本法》的颁布和实施维持了香港的稳定繁荣。三,香港只要坚持“一国”,谨守“两制”就可以充分利用“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在国家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可以为香港社会和经济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动力。

 

梁振英说,《基本法》有强大的生命力。国家开展“一带一路”的大策略中,《基本法》赋予香港的优势将可以更加充分发挥。

 

梁振英强调,研讨会主题中“谨守两制”的“谨”字是严谨的“谨”,不是宽紧的“紧”。宽紧是尺度,严谨是态度,《基本法》的条文尺度孰宽孰紧都是法律,都需要全社会严谨执行。而严谨执行的前提,就是要对《基本法》有充分和全面的认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