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立法规管跨境携带大额现金及票据
编辑: 关春英 | 时间: 2015-07-08 15:20:21 | 来源: 人民网 |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对跨境携带大量现金或不记名可转换票据设立申报和披露制度,以打击国际洗黑钱及恐怖活动融资的行为。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副局长李家超表示,香港作为全球反洗钱组织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的成员之一,有义务按照组织建议对跨境现金流动立法规管。按照国际标准,当携带超过12万港元的现金或等值可转换票据跨境时,旅客有义务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配合询问。
李家超表示,有关管制不会限制资金流动。目前,包括美国、澳洲、日本等在内的30多个成员都已经实施了此项制度。
据悉,特区政府计划本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咨询,届时会进行宣传并征求业界人士意见。(陈瑶、实习生吴玉洁)
新闻推荐
- “抗战是两岸共同的历史记忆”——2025“文化抗战川渝行”活动举办2025-07-03
- 首届海峡两岸六月六晒谱日活动在上杭举行2025-07-03
- 交流交友交心,汉台青创城市合伙人在武汉双向奔赴2025-07-03
- “童年想娘,老年想家”——台湾老兵高秉涵的守望与盼望2025-07-03
- 从台湾带来一场美好的茶事2025-07-03
- 全省首个台生联合培养项目在泉州启动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