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实验室等7类单位任职外国人可申请"中国绿卡"
|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6-09 10:08:33 | 来源: 京华时报 |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从即日起,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决定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此次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事业单位,这些企业、事业单位的批准确认情况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
公安部表示,在上述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新闻推荐
- 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强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2025-11-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9日晚在广东广州举行 习近平将出席开幕式并宣布运动会开幕2025-11-09
- 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 李书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2025-11-09
- 国台办:统一是历史大势是正道 “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2025-11-09
- 探寻神秘巴文化:台湾自媒体人走进达州罗家坝遗址博物馆2025-11-09
- 宝岛重光——纪念台湾光复80周年系列报道2025-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