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明日起持台胞证可通关 无需办理签注

7月1日起,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透露,下月起公安机关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7月1日前,台胞仍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及签注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出入境部门提醒台胞关注新政策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另外,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随着两岸交流日益密切,两岸人员往来呈持续增长状态。去年,来往大陆台胞达1073万余人次。为进一步简化台胞来往大陆入出境手续,台胞证的签注取消,但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北京居住的台胞可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