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五方面82项措施创新对台合作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及福州、平潭、厦门三个片区21日在此间同时挂牌成立,标志着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开始运作。

 

福建省副省长郑栅洁在挂牌仪式后做相关政策说明时表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最大特色,《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从产业合作、服务贸易、货物贸易、金融合作、人员往来等五方面,推出了82项对台创新和扩大开放的举措。

 

首先,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福建自贸区将从研发创新、打造品牌以及参与制定标准等三方面入手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

 

第二,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在ECFA的框架下,将进一步扩大在通讯、运输、旅游、医疗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降低台商的投资门槛,放宽台商的股比限制;扩大台企承揽的业务范围。值得一提的是,台胞自然人无需经过外资备案,即可到自贸区内注册个体工商户。

 

第三,推动闽台货物贸易自由。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通关贸易机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两岸电子商务,资质申请可以参照大陆企业同等条件,对跨境电商入境快件采取便利化措施,对进口原产台湾的普通商品简化手续。

 

第四,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两岸金融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在ECFA框架下,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提高参股大陆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

 

第五,促进两岸往来更加便利。福建自贸区内将实施更为便利的台湾居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出境的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两互通”和驾驶证的互认;探索台湾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任职。

 

这位副省长同时指出,82项举措是一个动态的数字,“我们在扩大改革开放过程中,还会有新的内容。”(中新网福州4月21日电 (记者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