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代表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建言献策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5-03-10 10:14:07 | 来源: 中新社 |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澳门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新社发 侯宇 摄
澳门代表团9日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全体会议上,积极建言献策。
包括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白志健、澳门代表团副团长李沛霖等在内的11名代表,在发言之时,首先对报告表示高度认可,但是,“关口要前移,防止混入有‘病’代表”、“能否建立宪法法院制度”、“要加大法律人才的培训”、“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每一位代表也都对报告提出了不同建议和意见。
“近两年来,因违法违纪被罢免的全国人大代表比例比以往高,说明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还需要总结和完善。”白志健对如何选举代表提出了看法:关口要前移,要在候选的时候严格把好政治审查关,要在人品、道德等方面进行审查,防止带“病”的被选为代表。
在“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方面,澳门街坊联会总会监事长姚鸿明认为,人大常委会应该考虑建立“宪法法院制度”,便于政府、民间出现违反宪法行为时,可以通过法院来审议判决,而老百姓也可以对政府违宪的行为,要求审议。
“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我认为应该男女平等。”代表容永恩站在女性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女性的寿命比男性还长,为什么要规定比男性先退休。”
容永恩的建议得到了女代表林笑云的赞同。作为澳门的知名律师,林笑云认为,55岁正是一个人专业知识达到顶峰的时候,此时退休实在可惜,“可以弹性规定,工龄达到30年的,愿意退休可以申请,但不应硬性规定55岁就一定要退休。”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估计只是冰山一角,应该还有类似的案子没有曝光,就因为我们还没有完善法律的监管。”澳门日报社长陆波和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高开贤均认为,法律监督工作还没完全到位,必须完善机制、堵住漏洞。
澳门工会联合会副会长梁玉华提出,有了好的法律,还应该让所有人都了解,目前就需要多培训法律方面的人才,“要让全国人民都能够知法、守法,就必须要普法。”
近年来,港澳人大代表时常被邀请到内地参加各种检查,对此,澳门归侨总会会长刘艺良深有感触:每次都是去一些事先选择好的“正面点”,很难听到基层真正的声音,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司法检查的方式。(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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