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选务机构17日决定2016年台湾“大选”投票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选举委员会”表示,明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副领导人与“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期,有2016年1月9日与1月16日两个方案,将在3月17日开会决定确切日期。

 

“选委会”昨天邀集各单位开会讨论,会中大家讨论是否与考试或大学教学安排有所影响。“考选部”代表在会中表示,去年5月预拟2015年度各种考试日期计划表时,已洽询“选委会”了解2015年或2016年公职人员选举投票日期,当时即避开各项公职人员选举可能投票日期。

 

台湾教育部门代表也指出,目前各大专院校2016年的教学安排均尚未确定,将配合“选委会”确定选举投票日期后,立即发文各大专院校订定行事历时应避开投票日期,以保障学生的权利。(中新网3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