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称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若能实现 雾霾污染可降四成

海峡飞虹报道(记者 陈雨):日前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达成了包括《巴黎协定》和相关决定在内的巴黎成果,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23日,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谢振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外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巴黎协定》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里程碑。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若能实现,雾霾污染可降42%。

 

为期13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于当地时间本月12日结束。与会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全面、均衡、有约束力,并适用于各方的《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在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谢振华看来,协定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做到了公平、合理、包容。“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资金问题,在会议成果当中都得到了体现。《协定》当中要求发达国家必须要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可以自愿的加强南南合作,也动员了私营部门的资金进入到气候变化市场当中去。在《决定》当中明确发达国家有义务,2020年之前拿出每年1000亿美金支持发展中国家,2020年之后还要在1000亿的基础之上继续扩大支持规模。应该说,整个协定既动员了所有的国家都来采取行动,又体现了区别,是一个公平合理,很包容的协定。所以我觉得这个协定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来说是里程碑式的作用。”解振华说。

 

《巴黎协定》最关键的内容是,缔约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到2100年,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并且在2050年到2100年之间实现人类活动排放与自然吸收之间的平衡。值得注意的是,巴黎大会进行到中途时,一个囊括上百个国家的新集团“雄心联盟”突然出现,呼吁控制升温1.5℃之内,而中国并不在内。对此,解振华予以解释,并指出“雄心联盟”实为作秀:“我们了解了雄心联盟主要立场,第一个要求就是协议必须要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实际上参加雄心联盟里的一些国家就不主张有法律约束力。另外,有一个长期目标必须要是1.5度。其实参加这个联盟的一些国家就不主张1.5度,而且有些国家即使主张1.5度也没有考虑到将来自己发展的空间。自己都不接受这样一个目标,为什么要参加?还有在透明度、力度方面,提出了很极端的要求,我们觉得这个要求并不科学,参加的有些国家自身都不接受,自己都不能接受为什么参加这个联盟?实际上就是作秀。因此我们并没有参加这个联盟。”

 

据了解,《巴黎协定》共12页29个大条目,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今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文件提出,中国2030年行动目标是: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对此,解振华表示,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中国将采取多项措施,其中包括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以及将于2017年全面启动中国碳市场等。这位官员还透露,中国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在非化石能源中,除可再生能源外,还要继续发展核能。目前,内陆核电正在选址,尚在进一步论证。“核电的发展首先要确保安全,包括设备的安全、管理的安全、厂址的安全,国家现在在这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内地现在在选址,到底什么时候建、在何地建,可能还在进一步论证。但是,现在沿海条件成熟的地方已经开始建,而且这些核电技术也在更新,从二代、二代半到三代,现在都在更新。核电的发展,就中国的国情来说还是要搞。”

 

解振华表示,根据专家评估,如果中国气候变化的目标能够实现的话,实际上可让雾霾污染降低42%,“我相信,现在在目前发展阶段出现的这些严重的环境问题,只要我们按照现在政策、措施、路径,特别是在大力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变生活方式,这些措施如果都真正做到了,这些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因为发达国家也走了这么一个弯路,现在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根据我们体制的优势,可能解决会更快更好一些,但是我们过去犯的错误现在受到了惩罚,我相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做得更多、做得更好,这一点上我们还是有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