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申请个体户条件为台胞提供商机

香港中评社12月17日报道,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昨日在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陆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扩大和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行业领域、地域范围及经营条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昨日就此接受媒体联合采访表示,此次新出台的政策,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到大陆寻找发展机遇提供了更多商机,为两岸经济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此次新出台的政策与过去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开放领域,从零售业和餐饮业2项,扩大至广告、包装服务、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二是开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础上新增加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26个;三是经营条件,取消对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和营业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限制。

 

刘俊海表示,此次新出台的政策,是关系到两岸民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同时是促进我们在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工程,也是加强两岸经济、文化、情感交流的民心工程。

 

在刘俊海看来,此次新出台的政策有四个亮点。一、扩大了台湾同胞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行业领域从零售业、餐营业2项扩大到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12项大类、32项中类、100项小类。“这些范围非常广阔,有着无限创新和想象的空间。在24项经营范围之内,我们的想象空间有多大,将来台湾同胞的创业平台就有多大。”

 

二、放宽了地域范围。在原有9省市基础上新增加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26个,其中包括宁夏自治区。刘俊海说,此次开放的范围比较开阔,横跨不同的气候区域,从南到北,当地百姓的饮食习惯不相同,对于消费的需求也不太相同。这样,能够很好地挖掘26个省市的消费需求,调整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产生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三、在经营条件上取消了对从业人员的相关限制。当前的限制条件已不能满足台湾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需要,打开限制之后,将为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带来无限想象空间。

 

四、继续保持原来的做法,台湾同胞到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办理外资审批程序。

 

刘俊海表示,以上四个亮点都值得肯定,新出台的政策很接地气,精彩缤纷。政策的调整,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到大陆寻找发展机遇提供了更多商机,为两岸经济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但他同时也指出,此项政策的调整还需要具体的落地措施来跟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根据此次新出台政策的文件精神下一步考虑出台配套的登记管理操作办法。但登记管理办法不是为了管理而管理,而是为了台湾同胞服务,更好地为台湾同胞到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立足职能促进台湾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大陆的经济改革目标更为清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全球化、透明化、诚信化的改革道路。对于来自台湾同胞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和大陆居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关系,刘俊海用26个字来形容,“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平等监管、平等保护”。

 

此外,刘俊海还分析了个体工商户受欢迎的原因:一是效率高,二是信用度高,三是对市场需求的变动比较灵敏,能够灵活地满足市场需求,四是文化方面,个体工商户能够避免传统企业内部人员控制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