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津自贸区推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

央行日前同时发布金融支持广东、福建、天津三大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包含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多个领域内容。在对三地的指导意见中,均明确提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业内人士表示,资本项目开放实质性的推进,将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开放起到推进作用。

 

自贸区一直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试验田。最早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方案就涵盖了外汇管理改革和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等多项政策。此次广东、福建、天津三大自贸区的指导意见均明确指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负面清单外的境内机构,按照每个机构每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过规定限额(暂定等值1000万美元,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限额内实行自由结售汇。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应在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开立资本项目——投融资账户,办理限额内可兑换相关业务;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暂定1倍,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与此同时,三大自贸区的指导意见也指出,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自贸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允许选择不同银行办理经常项目提前购汇和付汇。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放宽区内机构对外放款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副教授苑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次央行发布的支持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内容,三地既有共性也有特性。从共性来看,资本项目开放是亮点,反映出国家整体金融开放的步骤安排。另外,三地金改的支持政策都比自贸区刚成立的时候明显推进了一大步,可以说是资本项目开放实质性的推进,同时对全国的金融开放和改革将起到推进作用。

 

苑涛表示,从个性来看,三大自贸区的金改方案也强调了各自的区位特点。广东自贸区主要“以粤港澳金融合作为重点,扩大金融服务业对港澳等地区开放”;福建自贸区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货币合作方面探索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允许金融机构与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新台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试点新台币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天津的方案则明确提出,“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自贸试验区内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金”。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有序推进实施。坚持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及时总结评估,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说明中央已经有顶层设计,要怎么防范金融风险等都有部署,三个自贸区也对防范风险紧绷神经,早有准备。”苑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