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贩卖问题油企业 最高可罚5000万新台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团书记长费鸿泰5日转述“卫生福利部长”邱文达说法表示,贩卖问题油品企业依法最高可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且可能有刑责。

 

“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4日查获业者以回收馊水油等废油,混杂成食用油贩卖,初步估算约200吨流入市面,多家知名厂商中招。

 

邱文达上午应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费鸿泰要求,到“立法院”报告问题油品处理状况。

 

费鸿泰转述邱文达说法表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法后,虽授权主管机关建立“食品登录平台”,但厂商数量太多,从年初到上个月约完成5万笔数据,预计年底前才能完成全部10万笔资料,目前出包的油品厂商可能还没登录。

 

费鸿泰转述,不管是否完成登录,都可依食管法开罚,最高可处5000万元罚款;若危害人体健康,则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上午受访也说,邱文达例行拜会时谈及油品问题,她建议应实时强制全面下架问题油品,并严查小吃摊、夜市,邱文达认同。